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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學院、蠶業研究所,有關部門:
現将《伟德w88平台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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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3日
伟德w88平台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合法權益,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伟德w88平台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
第二章 教學管理制度與學習年限
第三條 學校實行學分制教學管理制度,學制一般為4年。學生可申請提前畢業;在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标準學制年限内尚未完成學業的,若願繼續在校學習,需主動提出申請,可延長學習時間。學生在校最長學習年限為标準學制加2年。
第三章 入學與注冊
第四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在規定的期限内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五條 在新生報到時,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學校為其統一編制學号,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條 新生因應征入伍或身心健康等特殊情況可以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我校學籍。
新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應向學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學校為其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後2年;因身心健康等其他特殊狀況不适宜在校學習的,學校為其保留入學資格1年 。
新生在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2個月内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出入學申請,經學校審查合格後,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七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3個月内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複查。
複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為複查不合格,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将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複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适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保留其入學資格。學生在接到保留入學資格通知之日起2周内辦理離校手續,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條 新生應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的要求及時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新生學籍自查,核實本人學籍是否注冊、學籍信息是否準确等。
第九條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注冊手續,取得繼續學習的資格。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年第一學期學生憑财務處的已繳費用證明進行注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它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後注冊;
(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三)因故不能如期注冊的,應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履行暫緩注冊手續逾期2周不注冊的,視為自動放棄學籍,學校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四章 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十條學校實行選課制,學生必須按相關規定通過選課來确定修讀課程,選課結果是學生參加學習、考核的依據,未經選課參加的教學活動無效。每學期選課的總學分,原則上控制在16學分到32學分之間。學生所選課程的考核成績記入本人成績檔案。
第十一條 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方式。考核成績按百分制或五級分制(優、良、中、及格、不及格)或兩級分制(通過、不通過)記載;課程成績在60分(及格或通過)及以上者,即取得該門課程的學分。
第十二條 課程考核前,任課教師應對教學班學生進行考核資格審查,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取消考核資格:
(一)凡有作業的課程,學生缺交作業累計達應交作業總量三分之一者;
(二)凡有實驗的課程,實驗考核不及格者;
(三)曠課學時達課程教學時數三分之一(含)以上者。
第十三條 學生因病(有醫院證明)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必須在考試前提出緩考申請,經任課教師同意,學生所在學院批準後,報教務處備案,否則視為曠考。緩考一般與補考同時進行。
第十四條 學生所選課程的評定成績不及格,或已獲得該課程學分但對評定成績不滿意,可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内,根據學校當學期開課情況選課重修。
第十五條 學生初修考試課程的成績不及格,準予1次補考機會。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補考資格:
(一)百分制記分時,學期考試成績在35分以下(不含35)的;
(二)不具有考試資格的;
(三)緩考課程總評成績不及格的。
第十六條考核形式為考查的課程,不予補考;《體育》課程考核不及格者,不予補考;單獨設置的實驗課、教學實習、生産實習、課程設計和畢業設計等實踐性教學環節考核不及格者,不予補考。
第十七條 自學能力較強的學生可提出免聽申請,需經任課教師同意,學生所在學院批準後,報教務處備案。
學生申請免聽應在當學期開學後2周内提出,過時不再受理,申請時需向任課教師提交已掌握該課程要求的證明材料。
免聽隻限考試課程。作業、實驗和考核等要求與所在教學班相同。思想政治理論課、《體育》課程和軍訓、實習、實驗、課程設計、畢業設計及其他實踐性環節不允許免聽。
第十八條 學生參加重修課程學習,若上課時間與其他初修課程沖突,經任課教師同意,可辦理間聽。
第十九條 學生可在學校範圍内選修本專業教學計劃外的課程,所獲成績記入本人成績檔案。
第二十條 學生可申請校内輔修專業的學習,按學校修讀輔修專業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生可申請跨校修讀課程和參加學校認可的開放式網絡課程學習,學生修讀的課程成績(學分),按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認定。
第二十二條 學生參加創新創業、社會實踐等活動以及發表論文、獲得授權專利等與專業學習、學業要求相關的經曆、成果,按學校有關規定認定為第二課堂學分。
第二十三條 課程考核成績可由平時、期中、實驗、期末等各階段(環節)成績組成。
考試課程卷面成績在50分以下(不含50)的,該門課程總評成績不得評為及格,其課程成績按考試卷面成績記載。
第二十四條 體育課程成績評定可以根據考勤、課内教學、課外鍛煉活動和體質健康狀況等情況綜合評定。
第二十五條 學生的重修課考核成績按總評成績記載。
學生的緩考課程成績按總評成績記載。
學生的補考課程考試卷面成績在75分以上(含75)的統一按75分記載,60分(含60)至75分(不含75)之間的統一按60分記載,60分以下(不含60)的按卷面成績記載。
第二十六條 學校真實、完整的記載并出具學生學業成績,對通過補考、重修、緩考獲得的成績,成績單上予以标注。
若學生對同一門課程(課程号相同)經補考或重修取得多條成績記錄時,學校以其該門課程的最高成績進行認定。
第二十七條 學生對課程考核的成績有異議,可在下學期開學後第1周内書面向開課學院提出複核申請(過時不予受理),開課學院負責核查并将核查結果及時書面向學生所在學院通報,并告知學生本人。學生不得查閱試卷。
第二十八條 學生因退學等情況中止學業,其在校學習期間所修課程及已獲得學分,予以記錄。學生重新參加入學考試、符合錄取條件,再次考入我校的,其原來獲得學分予以承認。
第五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二十九條 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或有特殊情況的,可按學校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一)國家、省相關文件已明确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含體育類等專業的學生;
(二)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
(三)應予退學的學生;
(四)招生錄取時有明确約定的學生;
(五)學校其他相關文件規定不允許轉專業的學生。
第三十條 因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我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轉學辦法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拟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曆層次轉為高學曆層次的;
(四)通過定向就業、體育類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
(五)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
(六)拟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在同一城市的;
(七)跨學科門類的;
(八)應予退學或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九)其他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第六章 休學與複學
第三十一條 學生申請休學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的,須本人提出休學申請,經所在學院審核、學校審批後離校休學(因病休學者需要校醫院簽署意見)。學生申請休學應在學期開學後2周内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其他時間不予受理(因病休學及有特殊原因者除外)。
第三十二條 休學時間以學期為單位,每次休學最長時間為一學年。休學期滿仍需要繼續休學的,須在規定時間内辦理繼續休學手續,學生休學的總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年(休學時間不計入學習年限)。對休學創業的學生,累計休學總時間不得超過3年。
第三十三條 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應在接到入伍通知書兩周内向學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保留學籍,學校為其保留學籍至退役後2年(服役時間不計入學習年限)。
第三十四條 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跨校聯合培養項目,在聯合培養學校學習期間,學生需申請辦理保留學籍手續,學校為其保留學籍。
第三十五條 休學、保留學籍學生須辦理離校手續。在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因病休學學生的醫療費按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學生休學、保留學籍期滿,應在下學期開學後第1周向所在學院提出複學申請,經學院審查同意,報學校批準,方可複學。
因病休學的學生休學期滿,必須由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恢複健康,并經校醫院複查合格後方可申請複學。
第七章 退 學
第三十七條學生本人申請退學的,需填寫《主動退學審批表》,經學校審核同意後,辦理退學手續。
第三十八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退學:
(一)标準學制内的學生,若一學年内獲得的學分數低于22(不含22),則學校對其給予退學預警;退學預警隻限一次;退學預警後在校學習一學年所獲學分數仍低于22,則予以退學;
(二)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内,未達到結業标準的;
(三)在标準學制年限内未達到結業标準,而又未申請延長學習時間的;
(四)休學、保留學籍期滿,逾期2周未提出複學申請或者申請複學經複查不合格的;
(五)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嚴重疾病或者因意外傷殘不能繼續在校學習的;
(六)未經批準連續2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
(七)逾期2周未注冊而又未履行暫緩注冊手續且無正當事由的。
因以上情況作退學處理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三十九條 對作退學處理的學生,學校出具退學決定書,由學生所在學院送交學生本人,由本人簽字。學校同時報省教育廳備案。因特殊情況無法送交本人的,在學校教務處網站上公告30天,視同送達學生本人。退學決定書自學校決定後10日起,正式生效。
第四十條學生對退學處理有異議的,在接到退學決定書之日或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内,可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在接到書面申請後按相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一條退學學生應自學校批準退學之日起10日内辦妥離校手續,檔案、戶口按相關規定辦理。
第八章 畢業、結業與肄業
第四十二條 學生進行畢業設計(論文)之前,須通過資格審查。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總量與學生當前所獲學分總量之差大于32學分(不含32),則不具有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資格。
第四十三條 專業教學計劃是審核學生畢業資格的依據。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内,修完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内容,成績合格,達到我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符合我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頒發學位證書。
第四十四條 有提前畢業意向的學生應在畢業當年的3月份提出申請。申請時其獲得總學分應不少于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的85%,學院對其學習成績和能力進行審核後報教務處。準予提前畢業申請的學生納入畢業年級統一管理。
第四十五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标準學制年限内,修完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内容,未達到畢業要求,若本人不申請延長學習時間,準予結業,學校頒發結業證書。
第四十六條結業學生可在結業後一年内,在學校規定的時間返校參加換發畢業證書的補考(作),換證考核僅限一次。
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總量與學生當前所獲專業教學計劃内學分總量之差大于22學分(不含22)而結業的,則不具有進行換證補考(作)的資格。
因畢業設計(論文)或實驗、課程設計等實踐性環節不及格而結業的,應于結業後的下學期開學後2周内向學校提出補作申請,由教務處通知有關學院組織安排,考核通過後頒發畢業證書。
因生産實習、《體育》課程或大學生體質健康标準不及格而結業的,若經過半年以上的實際工作鍛煉,身體健康,能勝任生産實際工作,可于結業次年4月底前由工作單位或可證明其狀況的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經學校審查批準後頒發畢業證書。
因德育不合格而結業的,可于結業次年4月底前由工作單位或可證明其表現的相關部門對其結業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以及表現情況作出書面鑒定,經學校審查批準後頒發畢業證書。
合格後頒發的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換發日期計。逾期不提出換證申請,或不參加補考(作)或補考(作)仍不及格者,以後不再辦理。
第四十七條 學滿一學年以上退學的學生,可申請肄業證書;未學滿一學年退學或被開除學籍的學生,學校發給學習證明。
第九章 學業證書管理
第四十八條 學生在校期間變更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号等證書填寫或電子注冊所必需的個人信息的,應當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應證明文件。學生本人提出個人信息變更申請的,由學校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經上級主管部門确認通過後方有效。
第四十九條 對完成本專業學業同時輔修其他專業并達到該專業輔修要求的學生,由學校發給輔修專業證書。
第五十條 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取得入學資格或者學籍的,取消其學籍,不頒發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已發的學曆證書、學位證書,依法予以撤銷。對以作弊、剽竊、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學曆證書、學位證書的,依法予以撤銷。被撤銷的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已注冊的,學校予以注銷并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無效。
第五十一條 學曆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辦理相關手續後學校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伟德w88平台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江科大校教〔2008〕140号)同時廢止。學校其他有關文件規定與本辦法不一緻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伟德w88平台校長辦公室 2017年8月23日印發 |